作者:张奥平 经济学家、经观未来研究院院长
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3年6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55%,5年期以上LPR为4.2%。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1年期LPR较上月下降10个基点,5年期以上LPR较上月下降10个基点。
此次LPR调降主要靠前期政策利率降息驱动(6月央行OMO和MLF操作的中标利率均下降10个基点)。LPR是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MLF利率加点的方式报价,即“LPR=MLF利率(政策利率)+商业银行加点”,各金融机构应主要参考LPR进行贷款定价。LPR报价行报价时将综合考虑自身资金成本、风险溢价和市场供求等因素。LPR会及时充分反映市场利率变化。
自2022年8月,1年期LPR下调5个基点至3.65%,5年期LPR下调15个基点至4.3%,时隔10个月后,LPR再次启动降息,且5年期LPR再次调降10个基点。其主要原因是,当前我国经济运行虽回升向好,但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内部恢复基础尚不稳固,宏观货币政策在扩大需求上应积极发力。
笔者认为,因从宽货币(增加基础货币)到宽信用(实体使用货币),中间隔着一层关键的“宽信心”。
此外,恢复和扩大需求是当前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关键所在,而内需中,消费是收入的函数,收入是就业的函数,就业是企业发展,尤其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函数。扩内需的关键应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预期转强。
2023年6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针对经济形势的变化,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增强发展动能,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围绕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做强做优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等四个方面,研究提出了一批政策措施”。
笔者认为,此次LPR降息,仅是稳经济政策的开始,后续“一批政策措施”正在路上。笔者建议,应给予市场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在法律制度层面更大力度的支持,从而持续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帮助企业恢复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