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1等诉李某2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
李某1(时年66周岁)与儿子、儿媳一家曾参与某电视台公益节目录制,真实记录双胞胎出生过程,未收取任何费用。2021年11月,李某1一家发现被告李某2通过腾讯视频账号发布恶意截取前述节目的视频,并自行配以涉及婆媳纠纷、家庭暴力等内容的虚假字幕。该视频浏览量150万次,评论量1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李某1等人诉至法院,请求李某2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
裁判观点
法院认为,被告发布的视频内容缺乏相应事实依据,导致社会公众对三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三原告的名誉权。法院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传播范围及后果等因素,判令李某2使用涉案腾讯视频账号发布致歉声明,向三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
典型意义
本案中,短视频博主片面截取老年人参与录制的电视节目,捏造虚假情节,通过网络传播并造成老年人社会评价降低的,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害。本案提醒网络内容生产者、传播者应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坚守内容真实底线,不得通过“移花接木”、恶意剪辑、炮制虚假标题等方式捏造、篡改事实,损害他人人格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