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黎安 北京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近年来浙江、广东、云南、重庆、安徽等地的基层政府积极探索聘请“乡村CEO”的计划,通过市场化招聘渠道,引入专业化经营人才或团队参与乡村经营和建设,取得良好效果,为乡村振兴开辟了一条新的人才下乡渠道和赋能机制。
尽管如此,乡村CEO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首先,当前各地对乡村CEO的探索仍处于自发状态,全国层面缺乏统一的政策指引和实施意见,制约了乡村CEO模式的规模化推广与落地。其次,当前村集体的职责定位仍以乡村治理为主,乡村经营尚未被纳入村两委的核心职责范围,部分基层政府和村干部对乡村CEO的理解和支持力度不足。再次,当前乡村振兴支持计划绝大部分资金投入到乡村建设的各类项目,而对各类人才的培训和支持力度相对有限。
为了进一步完善乡村CEO制度、助力乡村振兴,我认为还需要进行下述改革尝试。
第一,在国家层面出台鼓励和引导乡村CEO发展的政策文件,规范乡村CEO的培训、遴选、聘用、考核和监督等制度。 第二,推动村支书和村两委的工作重心从以乡村治理为主向治理与经营并重转变。建议适当提高乡村经营、产业发展和村集体经济增收在村支书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第三,转变乡村振兴支持计划的重点,从注重资金、项目等物质资本投入逐步转向注重人力资本培育,以人才培育提升物质资本投入效益。(来源:北大光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