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某诉某科技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原告郑某某使用某短视频平台观看视频时,被该平台以“涉嫌违反社区公约,涉及过度关注或浏览未成年人相关内容的行为”为由永久封禁涉案账号。经查,郑某某曾在多个涉及未成年人的视频下方发布大量含有言语挑逗、低级趣味等内容的评论,以及部分带有色情意味的表情。平台通过算法技术识别,将原告涉案账号列为涉及算法风险评估系统“护童专项”的风险用户。此前,该账号曾三次因“存在过度关注或浏览未成年人相关内容的行为”违反社区规定,被平台处以处罚。郑某某认为未过度浏览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内容,使用涉案账号浏览并点赞相关视频属于正常行为,而且视频全部来自系统推荐,某科技公司作为平台经营者封禁涉案账号及对应的手机设备登录权限构成违约,故将该短视频平台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平台解除封禁并赔偿维权开支。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平台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通过算法技术识别,将原告涉案账号列为“护童专项”的风险用户,且采取了人工复核、梯度处罚等措施,但涉案账号仍继续在涉未成年人视频下方发布大量含有低级趣味、粗俗文化的评论,明确违反了平台公约。据此,被告对涉案账号采取终止提供服务、永久关闭账号的封禁措施,未超出必要限度。法院最终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本案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可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识别,并对账号采取合理的行为复核、梯度处罚措施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通过判决明确支持网络平台采取合理有效的未成年人保护措施,有助于维护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构筑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