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
刘某诉袁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刘某在袁某运营的店铺购买汽车配件悬挂摆臂,商品销售页面标注“原厂配套”“假一赔十”。收货后,刘某扫描商品外包装防伪二维码显示“未知来源二维码?”,与其另购商品比对发现存在钢印、标记等多处差别。刘某将袁某诉至法院,要求按照承诺十倍赔偿。
裁判结果
我院认定,袁某销售涉案商品标题中带有“原厂配套”“假一赔十”等字样、但扫描防伪码扫描无效,在没有证据证证明商品销售渠道的情形下,可以认定袁某确有售“假”情节。商品宣传页面中承诺假一赔十应视为袁某作为买卖合同一方作出的违约承诺,鉴于其在履行涉案合同中存在售假行为,刘某要求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袁某应予赔偿。
典型意义
“假一赔十”作为经营者自愿向不特定消费者群体做出的单方承诺,在汽车配件等专业程度高、可能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特定领域,消费者对该承诺具有更高的信赖利益,本案有利于规范此类特定领域经营者售“假”行为。经营者应秉承诚信理念,严选正品货源,消费者结合自身情况理性选择,在多元化消费场景下,共同促进网络消费环境清朗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