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
张某与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被告某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络店铺上销售某款整盒盲盒,盲盒宣传为“系列场景手办含有8个常规款,1个隐藏款”,并提示“本店潮玩盲盒类商品属于特殊类商品,盲盒商品随机发货,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张某下单购买后客服答复整盒内的手办款式“不会重复”。原告张某购买该整盒盲盒后发现其中一款重复,向某公司申请全额退货退款被拒。张某认为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构成欺诈,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客服虽然在答复原告询问时称涉案商品款式不重复,但宣传时并未明确宣传款式不重复,案涉情况并不会对原告下单时购买行为产生误导。在原告反馈需求时,被告亦积极处理,同意对重复款式商品进行更换,故涉案情况由于装盒错误所致可能性较高,难以认定被告系故意而为之,意图欺诈消费者下单消费,尚不足以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综上,本院对于原告主张被告构成欺诈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典型意义
随着盲盒销售的日益火爆,盲盒类商品的销售模式也逐渐迭代更新,本案即为盲盒整盒销售模式下因款式重复而引发的纠纷。本案结合盲盒商品的特性,认定在销售盲盒整盒商家承诺款式不重复的情况下,部分款式重复将导致消费者对于整盒盲盒所预期的随机性、惊喜感的无法实现,可予解除合同,有利于引导盲盒销售者规范销售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数字经济下新型文化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