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盘和林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
数字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经济占中国GDP的比重已经达到4成。根据《“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中的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8%,根据规划目标,到2025年这个比重将上升到10%。未来数字经济将成为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而数字技术将成为我国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从全球看,全球数字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期、变革期。各种数字技术不断的融合跨界,缔造出各种全新的数字应用。如区块链、元宇宙、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人工智能等诸多数字技术元素之间深度渗透。由于全球数字技术的发展、融合、变革,中国数字经济要在未来国际数字贸易中占据有利地位,则必须跟上全球数字技术发展的步伐,提高自身创新能力,构筑中国企业在数字产业上的竞争优势。唯有如此,中国数字企业才能跟上全球数字经济的浪潮,才能引领全球数字产业的发展,才能占据全球数字产业价值链顶端。
如何提高数字企业的全球化竞争优势?如何激发数字企业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能动性?总体看要做到以下三点:
其一、以创新科技助力企业,以数字技术武装企业。全球数字技术发展离不开基础科学进步,民营数字企业往往不具备基础科研的能力,那么政策方面可以做两手准备:一手抓基础研发,从政策层面投入人才和资金来搞基础研究,来突破数字领域的关键技术难题;另一手抓产学研用融合,鼓励企业尤其是平台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根据企业的需求,有的放矢的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并利用企业将科研成果对接到数字应用场景。科研成果的重点在应用,利用企业可以更快的让科技成果实现应用转化,而通过产学研合作,企业可以获得科研助力,并以科研技术为基础,构筑企业在全球竞争中的技术优势。
其二、以开放来激励企业。开放对于企业的激励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市场,海外有更加广阔的市场,海外市场能够让企业打破行业天花板,获得发展新空间;另一方面是融资,海外资本市场一直是中国数字企业融资的重要目的地,利用好外资,以外资来发展中国的数字经济,以此增强我国数字企业的资本实力。我们要继续扩大开放,让中国数字企业进入全球市场展开竞争。而从政策层面,我国需要在数字治理体系上进一步和全球接轨。当前欧美都在推进数字立法和数字治理,数字治理体系接轨一方面是让企业更加顺畅的走出去,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提前适应甚至主导全球数字治理规则的制定,在数字贸易标准化方面占据先机。
其三、以竞争来激励企业。竞争是未来中国数字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但在促进竞争的过程中要牢牢把握两个政策方向:一方面要强调竞争的公平性。要缔造公平竞争环境,要防止企业通过垄断、不正当竞争来获取优势地位。另一方面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过去我们谋求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未来我们将以法治规范数字经济发展,而法治化关键在于明确边界,数字企业要有红线和底线,政府执法也要有红线和底线,保持政策稳定性,以法治化实现数字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建设完善的数字社会综合治理保障体系。
综上,全球数字经济正在蓬勃发展,日新月异,中国数字企业要跟上全球步伐。在此过程中,中国要坚持以开放促竞争,以竞争促创新。将开放、竞争、创新作为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手段。此次会议也意味着数字经济治理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之前,针对数字经济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我国进行了集中专项治理,规范了企业行为,促进了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未来,数字经济的集中专项治理即将完成,中国将建立常态化的治理体系,划定政府和市场边界,划定企业红线,以此来实现数字经济长期治理的目标,但任何治理的最终目标都将是发展。在常态化治理和政策激励双重作用下,中国数字企业将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